理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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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流程保险服务承诺

事故发现/发生
  • 发生火灾/盗窃/交通事故时,请立即向消防队/公安机关报告,并取得相应证明(其他类型事故,可能需要向相关单位报告)
  • 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施救措施,防治损失扩大
  • 若条件允许,保留事故现场及相关损失物证及照片
  • 若收货时发现有异常的情况,请在签收单上注明,并及时将该情况通知承运人取得其确认
立即通知我司
  • 立即通知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向我司报案。请详细填写本公司事故报告书
现场查勘,损失检查
  • 我公司根据估损金额及事故状况确定是否安排现场检验
  • 烦请协助调查确定事故原因
  • 对维修或更换项目、金额进行估算,经我司审核后实施修理或重置
理赔单证收集
  • 请参看索赔资料清单
保险理算
  • 结合事故原因和合同条款,我公司将对保险责任做出判断
  •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损失,我公司对保险赔款进行理算
客户进行赔款确认
  • 我公司向被保险人说明责任、定损的依据和结论
  • 被保险人对理算结果予以确认
支付赔款
  • 对属于保单责任的事故,我公司得到被保险人确认、并收到正本索赔函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第三方追赔
  • 如果事故由第三方造成,请保留向第三方责任方索赔的权利
  • 未经我公司同意,切勿就事故责任或损失与责任方达成协议

索赔资料清单

事故报告书(加盖公章)
事故现场照片及损失财产照片
事故原因证明——火灾—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报告及责任认定书,盗窃—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证明……
索赔清单
损失原因及损失程度的检测报告
损失财产原始购买合同及发票
损失财产性质及数量相关证明(固定资产卡片、库存报表、生产记录…)
损失财产修理报价、修理或重置发票、存货成本单价
残值处理凭证
保险标的相关财务账册-- 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明细表等

理赔流程

事故发现/发生
  • 发生火灾/盗窃/交通事故时,请立即向消防队/公安机关报告,并取得相应证明(其他类型事故,可能需要向相关单位报告)
  • 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施救措施,防治损失扩大
  • 若条件允许,保留事故现场及相关损失物证及照片
  • 若收货时发现有异常的情况,请在签收单上注明,并及时将该情况通知承运人取得其确认
立即通知我司
  • 立即通知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向我司报案。请详细填写本公司事故报告书
现场查勘,损失检查
  • 我公司根据估损金额及事故状况确定是否安排现场检验
  • 烦请协助调查确定事故原因
  • 对维修或更换项目、金额进行估算,经我司审核后实施修理或重置
理赔单证收集
  • 请参看索赔资料清单
保险理算
  • 结合事故原因和合同条款,我公司将对保险责任做出判断
  •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损失,我公司对保险赔款进行理算
客户进行赔款确认
  • 我公司向被保险人说明责任、定损的依据和结论
  • 被保险人对理算结果予以确认
支付赔款
  • 对属于保单责任的事故,我公司得到被保险人确认、并收到正本索赔函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第三方追赔
  • 如果事故由第三方造成,请保留向第三方责任方索赔的权利
  • 未经我公司同意,切勿就事故责任或损失与责任方达成协议

索赔资料清单

事故报告书(加盖公章)
未经我公司同意,切勿就事故责任或损失与责任方达成协议
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受伤员工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病历、诊疗记录复印件
医院出具的病假单原件
医疗费发票原件(仅针对未加入工伤/综合保险的员工及法定外工伤事故)
其他补充资料:
如为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还须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即: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调解书)
如发生员工住院理赔住院伙食补助费的,须提交用人单位因工出差伙食补助的相关标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
如员工转外省市治疗(须经批准)发生交通食宿费的,须提交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相关部门的同意书、用人单位因工出差标准、交通食宿费用的发票
如员工停工留薪期内发生护理费用的,须提交相关护理费用证明,如:医院护工收据(住院期间)、正规家政服务公司发票原件(误工休养期间)等
如员工存在伤残的,须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如伤残5~10级员工离职发生一次性工伤医疗、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还需提供员工离职相关证明及用人单位已支付该笔费用的相关证明(如员工领取证明或企业转账证明等资料)。

理赔流程

事故发现/发生
  • 发生火灾/盗窃/交通事故时,请立即向消防队/公安机关报告,并取得相应证明(其他类型事故,可能需要向相关单位报告)
  • 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施救措施,防治损失扩大
  • 若条件允许,保留事故现场及相关损失物证及照片
  • 若收货时发现有异常的情况,请在签收单上注明,并及时将该情况通知承运人取得其确认
立即通知我司
  • 立即通知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向我司报案。请详细填写本公司事故报告书
现场查勘,损失检查
  • 我公司根据估损金额及事故状况确定是否安排现场检验
  • 烦请协助调查确定事故原因
  • 对维修或更换项目、金额进行估算,经我司审核后实施修理或重置
理赔单证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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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算
  • 结合事故原因和合同条款,我公司将对保险责任做出判断
  •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损失,我公司对保险赔款进行理算
客户进行赔款确认
  • 我公司向被保险人说明责任、定损的依据和结论
  • 被保险人对理算结果予以确认
支付赔款
  • 对属于保单责任的事故,我公司得到被保险人确认、并收到正本索赔函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第三方追赔
  • 如果事故由第三方造成,请保留向第三方责任方索赔的权利
  • 未经我公司同意,切勿就事故责任或损失与责任方达成协议

索赔资料清单

事故报告书(加盖公章)
事故现场照片及损失财产照片
事故原因证明——火灾—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报告及责任认定书,盗窃—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证明……
工程总承包及损失相关分包合同、设计方案、工程图纸
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工程进度表
索赔清单
损失原因及损失程度证明
损失财产原始购买合同及发票
损失财产修理报价、修理或重置发票
损失财产修理报价、修理或重置发票
第三者向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函
索赔清单
第三者财产损失证明,修理或重置报价、发票
第三者人身伤亡证明,死亡伤残证明、医疗记录、医疗发票
赔偿协议
工程预决算资料
向肇事第三方发送的索赔函(若存在第三方责任时)

理赔流程

事故发现/发生
  • 发生火灾/盗窃/交通事故时,请立即向消防队/公安机关报告,并取得相应证明(其他类型事故,可能需要向相关单位报告)
  • 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施救措施,防治损失扩大
  • 若条件允许,保留事故现场及相关损失物证及照片
  • 若收货时发现有异常的情况,请在签收单上注明,并及时将该情况通知承运人取得其确认
立即通知我司
  • 立即通知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向我司报案。请详细填写本公司事故报告书
现场查勘,损失检查
  • 我公司根据估损金额及事故状况确定是否安排现场检验
  • 烦请协助调查确定事故原因
  • 对维修或更换项目、金额进行估算,经我司审核后实施修理或重置
理赔单证收集
  • 请参看索赔资料清单
保险理算
  • 结合事故原因和合同条款,我公司将对保险责任做出判断
  •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损失,我公司对保险赔款进行理算
客户进行赔款确认
  • 我公司向被保险人说明责任、定损的依据和结论
  • 被保险人对理算结果予以确认
支付赔款
  • 对属于保单责任的事故,我公司得到被保险人确认、并收到正本索赔函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第三方追赔
  • 如果事故由第三方造成,请保留向第三方责任方索赔的权利
  • 未经我公司同意,切勿就事故责任或损失与责任方达成协议

索赔资料清单

事故报告书兼赔款请求书(加盖公章)
投保人出具的被保险人的在职证明、聘用合同证明或其他证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间关系的资料
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疗记录
医疗费发票原件(针对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机动车搭乘人员意外保险》的情况)
出院小结(针对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机动车搭乘人员意外保险》的情况)
发生保险单中列明的伤残时,还需提供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
发生死亡时,还需提供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 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公安部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 及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与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理赔流程

事故发现/发生
  • 如投保的车辆发生事故,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出险还应打开示廓灯和后尾灯。不能撤离现场的,应当在来车方向50—100米处摆放反光牌等警告标志(高速公路在150米以外),防止新的意外事故的发生。
  • 发生事故后切忌不可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
立即通知我司
  •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拨打我司全国统一24小时事故受理热线:4008-832-836。
现场查勘,损失检查
  • 接到报案后,我们会及时安排查勘人员协助客户进行现场处理,会提示客户理赔时需提供哪些索赔材料。
理赔单证收集
  • 请参看索赔资料清单
保险理算
  • 接到客户提交的索赔材料后,我们将按照内部流程尽快完成审批工作。
客户进行赔款确认
  • 我公司向被保险人说明责任、定损的依据和结论
  • 被保险人对理算结果予以确认
支付赔款
  • 根据与客户商定的赔款方式和保险合同约定,我们会及时向客户支付赔款。
第三方追赔
  • 如果事故由第三方造成,请保留向第三方责任方索赔的权利
  • 未经我公司同意,切勿就事故责任或损失与责任方达成协议

索赔资料清单

1、不涉及人伤案件索赔所需单证
序号单证名称相关说明
1 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明 单位客户:工商登记证、或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本复印件;个人客户:身份证、护照、军官证
2 索赔申请书 单位客户需盖单位公章;个人客户需签字
3 保险单正本
4 驾驶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驾驶出租车和特种车需提供准驾证或操作证复印件
5 行驶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营运车辆需提供营运许可证
6 事故证明
7 车辆维修发票 如需施救,应提供正规的施救费发票
8 财产损失发票、清单 如需赔付财产损失
9 向第三方支付赔偿费用的凭证 需要有事故处理部门的盖章
10 其它相关材料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人伤赔偿标准及索赔所需单证
序号人伤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需提供单证
1 医疗费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范围 医疗费发票原件、用药清单、病历、诊断证明、入院、转院、出院证明
2 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合法正规的误工证明(工资单、完税证明)
3 住院伙食补助费 当地标准*住院天数 出院小结
4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合法正规的误工证明(工资单、完税证明)
5 残疾赔偿金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年*伤残系数。(说明:1、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2、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伤残鉴定报告、户籍证明
6 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国产普及型器具标准计算,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有关部门意见确定 残疾辅助器具相关证明、残疾辅助器具发票
7 丧葬费 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证明、丧葬费票据
8 死亡赔偿金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年。(说明:1、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2、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证明、尸检报告、火化证明、销户证明
9 被抚养人生活费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抚养年数/分摊人数。(说明: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2、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额。) 被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证明、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家庭组成成员证明
10 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费正式票据
11 住宿费 必须、合理的费用(按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交通费正式票据
12 其它 根据专业评估部门合理的评估结果计算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盗抢险案件索赔所需单证
序号单证名称说明
1 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明 单位客户:工商登记证、或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本复印件;个人客户:身份证、护照、军官证
2 索赔申请书 单位客户需盖单位公章;个人客户需签字
3 保险单正本
4 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5 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未破获证明 未破获证明出具时间距立案时间应满60天
6 车辆停驶手续
7 营业性或停车场所出具的失窃证明或停车费收据
8 全套原车钥匙
9 购车原始发票
10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11 损失清单及有关费用单证 限于车辆修理
12 机动车登记证书
13 权益转让书
14 机动车行驶证
15 其它相关材料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